UVA:穿透性强,能使皮肤弹性纤维断裂,引起皮肤早老,并且在某些皮肤肿瘤的发病中也起作用。
UVB:诱发皮肤红斑,刺激黑色素,引起48小时内的皮肤红斑与晒黑。短期效应能引起晒伤,长期效应能引起皮肤早老和某些皮肤肿瘤的发病。

知道你的皮肤光感类型能加深防护意识
如今,阳光能促进维生素D的合成和带来愉悦感觉已经成为常识,重提阳光过度暴晒的危害非常有必要。
我们的皮肤与阳光的关系取决于皮肤的光感类型,这取决于你的肤色、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以及你的皮肤容易晒黑的程度。
了解阳光的作用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有益的效应,并且把阳光的危害降至最低。

皮肤光感类型

O 白化病患者(白化病是黑色素完全缺失)
Ⅰ 红头发,乳白色皮肤(有一定数量黑色素,只能晒伤,不会晒黑)
Ⅱ 金发,白皮肤,浅色眼睛(北欧人种,可以晒黑但更容易晒伤)
Ⅲ 栗褐色头发,乳白色皮肤(晒伤后容易晒黑)
Ⅳ 褐色头发,黑色皮肤(地中海人种,混血:晒后会变黑,但不会晒伤)
Ⅴ 非洲黑人

短期反应

皮肤对阳光的反应各种各样。
简而言之,我们将其分为即刻可见的短期反应和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会显现的长期反应。

短期反应:正常反应
晒黑
晒黑是皮肤对UVA和UVB的自然防御反应。黑素细胞(位于皮肤表皮基底层)开始大量合成黑素(棕色的小颗粒)。
黑素可以吸收阳光并形成保护性的棕色或者金色:晒黑。
黑素的数量和分布决定了肤色以及对于阳光的反应。

晒伤
晒伤是皮肤过度暴露于UVB下的反应。使用现代的防晒产品,经过很多次的防晒知识教育,不应该再出现晒伤了。然而,由于没有重视或者防护不充分,晒伤仍然会出现。
晒伤最初表现为暴露部位皮肤发红,界限清晰,与暴晒部位一致;这种皮肤发红往往伴有疼痛和灼热感。第二阶段,出现水疱、大疱(这时皮肤变得不能接触)。最终可能出现晕厥、头痛、发热、高温引起的脱水。

病理反应

光照性皮肤病
是由于阳光引起的皮肤疾病。有些是UVB引起的,有些是UVA引起的,但是大多数是两者的共同作用引起的。
此类疾病常被称为“日光过敏”。
多形性日光疹是常见的光照性皮肤病,特点是在颈项部和前臂有瘙痒性红斑。
其他如日光疹、日光性荨麻疹则少见很多。你的皮肤科医生可以通过查体和询问问题识别这些疾病。

光敏性
在这些病例中,阳光并不是唯一的病因;在皮肤上涂抹或口服有光敏性的物质会加重病情。
局部的光敏物质可以在植物、香水、某些药物(尤其是局部使用的抗生素)中存在。

长期反应

随着光化作用数年的累积和过度光暴露,会出现其他症状。

晒斑
常在曝光部位的(面部和手部)褐色的斑点。

皮肤早老
面部、颈项部、手背、前臂背面出现:皱纹、晒斑(雀斑)、弹力纤维病(两颊和颈项皮肤厚而黄)、皮肤变薄……

皮肤肿瘤危险性增加
这是光暴露最严重的后果;充分说明了医生倡导防护活动的重要性。
实际上,目前已经证实从儿童时期就开始避免紫外线的伤害并保持终身,可以降低皮肤癌的危险性。
日光对皮肤的作用严重程度不一:
- 日光性角化
老年人的头面部、手背常见毛糙的皮损,应除去这些皮损,因为它们是肿瘤的先兆。
- 皮肤肿瘤
1) 皮肤癌最常见,通常局限在发病部位。皮损较小时早期切除非常必要。早期皮损小,伴橘皮样变,或长期反复出现的结痂。
2) 黑素细胞瘤要严重很多:它们可以转移,这意味着它们可以迅速播散因而是致死性的。通常表现为不规则褐色或黑色斑点,体积迅速增大。早期诊断至关重要。

关闭